一般條款和條件
目錄
第 1 條 - 定義
第 2 條 - 企業家的身份
第 3 條 - 適用性
第 4 條 - 報價
第五條——協議
第 6 條 - 撤銷權
第 7 條 - 退出時的費用
第 8 條 - 撤銷權的排除
第 9 條 - 價格
第 10 條 - 合規性與保證
第 11 條 - 交付與執行
第 12 條 - 期限交易:期限、取消和延期
第 13 條 - 付款
第 14 條 - 投訴程序
第 15 條 - 爭議
第 16 條 - 附加或偏離條款
第 1 條 - 定義
在這些情況下,適用以下定義:
- 反思期: 消費者可以行使撤銷權的期限;
- 消費者: 不從事職業或業務但與企業家簽訂遠距合約的自然人;
- 天: 日曆日;
- 交易持續時間: 與一系列產品和/或服務相關的遠端合同,其交付和/或購買義務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分散;
- 永續資料載體: 使消費者或企業家能夠以允許將來查詢和不加更改地複製所儲存資訊的方式儲存發送給他個人的資訊的任何方式。
- 撤銷權: 消費者可以選擇在冷靜期內取消遠端合約;
- 型號形式: 企業家提供的模型提款表格,消費者在想要行使提款權時可以填寫該表格。
- 企業家: 向消費者遠端提供產品和/或服務的自然人或法人;
- 遠端協議:在由企業家組織的用於遠端銷售產品和/或服務的系統框架內,獨家使用一種或多種遠端通訊技術直至並包括協議簽訂的協議;
- 遠端通訊技術: 意味著可以用來達成協議,而無需消費者和企業家同時在同一個房間。
- 一般條款與條件: 企業家目前的一般條款和條件。
第 2 條 - 企業家的身份
巴巴巴.nl;
範里姆斯迪克加德 52
第3981章
電話號碼:0647898831
電子郵件地址:infohgnstore.nl@gmail.com
商會編號:53653637
增值稅識別號碼:NL001382389B83
第 3 條 - 適用性
- 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適用於企業家的每一份報價以及企業家與消費者之間簽訂的每份遠端合約和訂單。
- 在簽訂遠端合約之前,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的文字將提供給消費者。如果不可能,則在簽訂遠端合約之前,將表明一般條款和條件可以在企業家處檢查,並且將根據消費者的要求盡快免費發送。
- 如果遠端合約以電子方式簽訂,則儘管有前段規定,在遠端合約簽訂之前,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的文字可以以電子方式提供給消費者,以便消費者可以閱讀。載體上。如果這在合理範圍內不可能,則在簽訂遠端合約之前,將指出可以透過電子方式查看一般條款和條件的位置,並且將根據消費者的要求以電子方式或其他方式免費發送這些條款和條件。
- 如果除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外,特定產品或服務條款和條件也適用,則第二段和第三段比照適用,並且如果一般條款和條件發生衝突,消費者始終可以依賴對他最有利的適用條款是。
- 如果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中的一項或多項規定在任何時候全部或部分無效或被廢止,則協議的其餘部分以及這些條款和條件將繼續有效,並且相關規定將立即被相互取代。與原文的條款進行協商。
- 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中未規定的情況必須按照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的「精神」進行評估。
- 有關我們的條款和條件的一項或多項規定的解釋或內容的任何不確定性都必須按照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的“精神”進行解釋。
第 4 條 - 報價
- 如果要約具有有限的有效期限或受條件限制,則將在要約中明確說明。
- 此優惠不帶任何義務。企業家有權更改和調整報價。
- 此優惠包含所提供的產品和/或服務的完整且準確的描述。該描述足夠詳細,以便消費者能夠對所提供的產品進行良好的評估。如果企業家使用圖像,則這些圖像是所提供的產品和/或服務的真實代表。報價中的明顯錯誤或錯誤並不對企業家產生約束力。
- 報價中的所有圖像和規格均為指示性的,不會導致補償或協議終止。
- 產品圖像是所提供產品的真實代表。商家不能保證所展示的顏色與產品的真實顏色完全一致。
- 每個要約都包含這樣的訊息,使消費者清楚與接受要約相關的權利和義務。這尤其涉及:
- 含稅價格;
- 任何運輸費用;
- 簽訂協議的方式以及為此需要採取哪些行動;
- 撤銷權是否適用;
- 付款、交付和協議執行的方式;
- 接受要約的期限,或企業家保證價格的期限;
- 如果使用遠端通訊技術的成本是根據與所用通訊方式的常規基本費率不同的基礎計算的,則遠端通訊費率的金額;
- 協議簽訂後是否存檔,如果有,消費者可以在哪裡查閱;
- 消費者在簽訂協議之前可以檢查他在協議中提供的資料的方式,並在需要時恢復資料;
- 除荷蘭語外,可以簽訂協議的任何其他語言;
- 創業家遵守的行為準則以及消費者以電子方式查閱這些行為準則的方式;和
- 長期交易情況下距離合約的最短期限。
第五條——協議
- 根據第 4 款的規定,協議在消費者接受要約並遵守規定的條件時簽訂。
- 如果消費者以電子方式接受要約,則企業家將立即以電子方式確認收到要約接受。只要該接受的協議未經經營者確認,消費者就可以終止協議。
- 如果協議以電子方式簽訂,企業家將採取適當的技術和組織措施來確保資料的電子傳輸並確保安全的網路環境。如果消費者可以電子支付,企業家將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 企業家可以在法律框架內了解消費者是否能夠履行其付款義務,以及對於負責任地簽訂遠距合約而言重要的所有事實和因素。如果根據調查結果,創業家有充分的理由不簽署協議,他有權有理由拒絕訂單或請求,或在執行時附加特殊條件。
- 創業家將透過產品或服務以書面形式或以消費者可以以可存取的方式將其儲存在耐用資料載體上的方式向消費者發送以下資訊:
- 消費者可以投訴的企業家分支機構的訪問地址;
- 消費者行使撤銷權的條件和方式,或關於排除撤銷權的明確聲明;
- 有關保固和現有售後服務的資訊;
- 本條件第 4 條第 3 款所包含的訊息,除非創業家在執行協議之前已向消費者提供了該資訊;
- 如果協議期限超過一年或無限期,則終止協議的要求。
- 對於存續期交易,前款規定僅適用於首次交屋。
- 每項協議都是在相關產品有足夠可用性的先決條件下簽訂的。
第 6 條 - 撤銷權
交付產品時:
- 購買產品時,消費者可以選擇在 14 天內終止協議且無需說明理由。該反思期從消費者或消費者事先指定並告知企業家的代表收到產品後的第二天開始。
- 在冷靜期內,消費者將小心處理產品和包裝。他只會在必要的範圍內打開包裝或使用產品,以評估他是否希望保留產品。如果他行使撤回權,他將根據企業家提供的合理而明確的指示,將產品及其所提供的所有配件(如果合理可能)以原始狀態和包裝退回給企業家。
- 如果消費者希望行使撤銷權,他有義務在收到產品後 14 天內通知商家。消費者必須使用示範表格或透過其他通訊方式(例如電子郵件)告知這一點。消費者表示希望行使撤銷權後,客戶必須在 14 天內退回產品。消費者必須證明所交付的貨物已按時退回,例如透過發貨證明。
- 若在第 2 款及第 3 款所述期限屆滿後,客戶未表示希望行使撤銷權或尚未將產品退還給企業家,購買是事實。
提供服務時:
- 在提供服務時,消費者可以選擇在簽訂協議之日起至少 14 天內不需說明理由地終止協議。
- 為了行使撤銷權,消費者應遵循商家在報價時和/或最遲在交貨時提供的合理且明確的指示。
第 7 條 - 退出時的費用
- 如果消費者行使撤銷權,則最多將承擔退貨費用。
- 如果消費者已支付一定金額,商家將盡快退還該金額,但不得晚於取消後 14 天內。前提是在線零售商已收到退回的產品或可以提供完全退貨的決定性證明。除非消費者明確同意使用其他付款方式,否則退款將透過消費者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進行。
- 如果因消費者本人不小心操作而導致產品損壞,則消費者應對產品價值的降低負責。
- 如果企業家沒有提供有關撤回權的所有法律要求的信息,則消費者不承擔產品折舊的責任,這必須在簽訂購買協議之前完成。
第 8 條 - 撤銷權的排除
- 創業家可以排除第 2 段和第 3 段所述的消費者對產品的撤回權。
- 撤銷權的排除僅適用於下列產品:
- 由企業家根據消費者的規格創建的;
- 本質上明顯是個人的;
- 由於其性質無法退回;
- 會很快變質或老化;
- 其價格受到金融市場波動的影響,而企業家對此沒有影響力;
- 個別報紙和雜誌;
- 消費者已拆封的音訊和視訊記錄以及電腦軟體;
- 對於消費者已打開密封的衛生產品。
- 撤銷權的排除僅適用於以下服務:
- 關於在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間進行的住宿、交通、餐飲業務或休閒活動;
- 在冷靜期到期前經消費者明確同意開始交付的;
- 關於投注和彩票。
第 9 條 - 價格
- 在優惠中規定的有效期限內,所提供的產品和/或服務的價格不會上漲,但由於增值稅稅率變化而導致的價格變化除外。
- 儘管有前段規定,企業家可以提供可變價格的產品或服務,其價格受金融市場波動的影響,而企業家對此沒有影響力。報價中說明了波動的責任以及所規定的任何價格均為目標價格的事實。
- 僅當法律法規或規定導致價格上漲時,才允許在協議簽訂後 3 個月內上漲。
- 只有在企業家做出規定並且滿足以下條件的情況下,才允許從協議簽訂後 3 個月起漲價:
- 這些是法律法規或規定的結果;或者
- 消費者有權解除協議,自漲價生效日起生效。
- 產品或服務報價中註明的價格包含增值稅。
- 所有價格均可能有印刷和印刷錯誤。對於印刷和印刷錯誤的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出現印刷和印刷錯誤,企業家沒有義務以錯誤的價格交付產品。
第 10 條 - 合規性與保證
- 企業家保證產品和/或服務符合協議、要約中規定的規格、可靠性和/或可用性的合理要求以及協議簽訂之日現行的法律規定和/或政府法規。如果同意,企業家也保證該產品適合正常用途以外的用途。
- 企業家、製造商或進口商提供的擔保不影響消費者根據協議向企業家主張的合法權利和索賠。
- 法律保固適用於所有產品。法定保固期限可能因產品的性質而異。
- 任何缺陷或錯誤交付的產品必須在發現後 2 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報告給企業家。
- 若出現以下情況,保固不適用:
- 消費者自行修理和/或編輯了交付的產品,或委託第三方修理和/或編輯了交付的產品;
- 交付的產品已暴露在異常條件下或以其他方式被粗心對待或違反了企業家的指示和/或在包裝上進行了處理;
- 此缺陷全部或部分是由於政府已經或將要實施的有關所用材料的性質或品質的規定造成的。
第 11 條 - 交付與執行
- 企業家在接收和執行產品訂單以及評估提供服務的申請時將極為謹慎。
- 交貨地點是消費者提供給公司的地址。
- 考慮到本文第 4 段的規定,本公司將迅速執行已接受的訂單,但不遲於 30 天內,除非消費者同意更長的交貨期。如果交貨延遲,或訂單無法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消費者將在下訂單後 30 天內收到通知。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有權終止協議,且無需支付任何費用。消費者無權獲得合約賠償。
- 所有交貨時間均為指示性的。消費者不能在任何規定期限內獲得任何權利。超過期限並不意味著消費者有權獲得合約賠償。
- 若依本條第 3 款解散,創業家將盡快但不遲於解散後 14 天內退還消費者所支付的金額。
- 如果事實證明無法交付訂購的產品,企業家將盡一切努力提供替代品。最遲在交貨後,我們將以清晰易懂的方式說明將交付替換物品。更換物品不能排除撤回權。任何退貨的費用均由企業家承擔。
- 除非另有明確約定,否則產品損壞和/或遺失的風險由企業家承擔,直到交付給消費者或事先指定並告知企業家的代表為止。
第 12 條 - 期限交易:期限、取消和延期
終止
- 消費者可以隨時終止已簽訂的無限期協議,並延伸至定期交付產品(包括電力)或服務,同時考慮約定的取消規則和不超過一年的通知期月。
- 考慮到商定的取消規則和通知期至少最長一個月。
- 消費者可以終止前項所述的協議:
- 隨時取消且不限於在特定時間或特定期間取消;
- 至少以與他簽訂時相同的方式取消;
- 始終在企業家自己同意的相同通知期限內取消。
擴大
- 已簽訂特定期限且涉及定期交付產品(包括電力)或服務的協議不得預設延長或續約特定期限。
- 儘管有前款規定,如果消費者拒絕,已簽訂固定期限且涵蓋每日新聞和周報和雜誌定期交付的協議可以默認延長最多三個月的固定期限。月的通知期限內終止延期。
- 已簽訂一定期限且涉及定期交付產品或服務的協議,只有在消費者可以隨時取消且通知期限不超過一個月的情況下,才可以無限期延長協議,並且如果協議延伸至定期(但每月少於一次)交付日報、新聞和周報和雜誌,則通知期不超過三個月。
- 出於介紹性目的(試用或介紹性訂閱)定期交付日報、新聞和周報和雜誌的有限期限協議不會默認繼續,並在試用期或介紹期後自動終止。
期間
- 如果協議的期限超過一年,消費者可以在一年後隨時終止協議,通知期不超過一個月,除非出於合理和公平的原因反對在協議期限結束之前終止協議。
第 13 條 - 付款
- 除非另有約定,消費者所欠金額必須在第六條第一款所述反思期開始後 7 個工作天內支付。
- 消費者有義務立即報告向企業家提供或陳述的付款詳細資訊中的任何不準確之處。
- 如果消費者不付款,企業有權在法律限制的範圍內收取預先告知消費者的合理費用。
第 14 條 - 投訴程序
- 創業家有充分公開的投訴程序,並依照該投訴程序處理投訴。
- 協議執行情況的投訴必須在消費者發現缺陷後2個月內向經營者提交完整、清楚的描述。
- 提交給企業家的投訴將在收到之日起 14 天內得到答覆。如果投訴需要可預見的更長的處理時間,創業家將在 14 天內回應,並確認收到並指示消費者何時可以獲得更詳細的答案。
- 如果投訴無法透過雙方協商解決,則會產生爭議,並須遵守爭議解決程序。
- 如有投訴,消費者必須先聯絡商家。如果線上商店隸屬於 WebwinkelKeur,並且對於無法透過雙方協議解決的投訴,消費者必須聯絡 WebwinkelKeur ( www.webwinkelkeur.nl ),後者將免費進行調解。透過以下方式檢查該線上商店目前是否有會員資格: https://www.webwinkelkeur.nl/ledenlijst/ 。如果尚未找到解決方案,消費者可以選擇將其投訴交由 WebwinkelKeur 任命的獨立爭議委員會處理,該委員會的決定具有約束力,企業家和消費者都同意這項具有約束力的決定。向該爭議委員會提交爭議涉及消費者必須向相關委員會支付的費用。也可以透過歐洲 ODR 平台 ( http://ec.europa.eu/odr ) 登記投訴。
- 投訴不會中止創業家的義務,除非創業家另有書面說明。
- 如果企業家認為投訴合理,企業家將自行選擇免費更換或修理已交付的產品。
第 15 條 - 爭議
- 適用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的企業家與消費者之間的協議僅受荷蘭法律管轄。即使消費者居住在國外。
- 維也納銷售公約不適用。
第 16 條 - 附加或偏離條款
這些一般條款和條件的附加或偏離條款可能不會對消費者造成損害,並且必須以書面形式記錄或以消費者可以存取的方式儲存在耐用資料載體上。